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介紹,公務員考錄選任機制日益規範。
  報告介紹,在改進考錄工作方面,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充分發揮考試錄用在機關招錄公務員中的主渠道作用。各地採取多種措施,大力推進“陽光考錄”。北京、陝西等地對錄用計劃、報名人數、筆試成績、面試人選等重要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湖南、重慶等地通過推行面試考官異地交叉使用、考生考官雙抽簽、面試過程全程錄像等辦法,力求做到公平、公正。此外,逐步完善選拔任用機制。各級機關逐步推行競爭上崗、公開選拔等選任方式。2013年,《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頒佈施行,公開遴選工作步入常態化、制度化軌道。
  (原標題:公務員考錄選任機制日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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