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費”謎團
  近日,河北省邯鄲市雞澤縣吳官營鄉的多位鄉鎮包村幹部和當地村幹部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反映:從2012年開始,該鄉黨委政府竟“不按實情按人頭”向各村攤派“超生費”任務。
  社會撫養費征收制度是我國為控制人口增長而採取的一項經濟限制措施。社會撫養費,在基層又被稱為“超生費”。
  2011年8月,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個人征收社會撫養費,不得向鄉鎮、村或個人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標,不得將征收社會撫養費情況同單位或個人利益掛鉤”、“各地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社會撫養費應該全部上繳國庫……杜絕按比例返還社會撫養費……”
  而記者調查發現,這筆高達400多萬元的“超生費”去了哪裡,雞澤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吳官營鄉目前竟無人能給出答案。
  按每人73元的標準,為各村制定2013年超生費“征收任務”
  同在吳官營鄉,21個行政村的超生戶繳納超生費的標準卻村村不同。
  “每個村繳納的社會撫養費都是鄉裡根據每村人口數,按照統一標準,攤派下來的。”再由村兩委按季度對超生戶征收。當地一位村黨支部書記告訴記者:“去年超生費的收取就是按全鄉每人大概73元的標準分攤到各村的。”
  事實果真如此嗎?
  吳官營鄉有包村幹部告訴記者,有該鄉2013年7月3日、9月10日分別下發的涉及三個片區共21個行政村的“計劃生育任務表”為證。
  記者在“計劃生育任務表”上看到,三個片區的21個行政村不但有“四術任務”、“徵費任務”、“免費孕前優生檢測任務”,同時還有各村的“總人口數”。
  “‘徵費任務’就是指社會撫養費收取任務。”提供表格者介紹說。
  經過計算,記者發現:7月3日下達的徵費任務,21個行政村都是每村每人28元多;而9月10日下達的任務則規定,按照各村總人口數乘以20即為該村的徵費任務數。
  據介紹,攤派徵費任務始自2012年,當年全鄉21個行政村全部完成了任務。“按全鄉每人72元計算,共有人口2.8萬人的吳官營鄉,2012年至少征收社會撫養費201.6萬元。遠遠高於2010年和2011年。”
  記者瞭解到,以該鄉人口1119人的郭莊村為例,2010年征收社會撫養費3萬元左右,2011年為4萬多元,2012年則完成徵費任務8.06萬元,比前兩年之和還要多。
  “社會撫養費是國家規定的,征收沒錯。”該鄉一名村黨支部書記說,“但收取應該實事求是,制定任務指標就成問題了。”他表示,不顧超生的實際情況,都按全村人頭算,各村再將任務分解到村裡的超生戶頭上,這就造成同是一樣情況的超生,相鄰兩村的收費標準就不同。
  更有該鄉包村幹部證實,2013年的社會撫養費收取任務是按照全鄉每人73元的標準制定的,按此標準計算,全鄉去年共收取社會撫養費204.4萬元。目前,2014年第一季度的收取任務已接近尾聲,“這季度任務的制定標準是人均20元” 。
  為避免完不成“任務”被免職,村幹部自掏腰包墊資
  2013年5月,郭莊村黨支部書記李新玉因為沒有完成吳官營鄉下達的第一季度2萬多元的“徵費任務”,被免了職。
  “在大會上,當著全鄉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還有鄉鎮工作人員的面,葉書記一句話就撤了郭莊村黨支部書記的職。”一位去年5月參加吳官營鄉計劃生育工作全體大會的鄉鎮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葉書記”就是吳官營鄉黨委書記葉運波。
  據介紹,李新玉被免職後,郭莊村黨支部、村委會兩委班子也隨之解散,吳官營鄉黨委指派一名包村幹部擔任郭莊村黨支部書記。一個月後,這名新黨支部書記同樣未能完成徵費任務,也被鄉黨委免職;鄉黨委再次指派該村另一名黨員擔任支部書記。“這名黨員明確表示:讓我當可以,但不能讓我管計劃生育。”
  李新玉則告訴記者,2012年,郭莊村之所以如期完成了8.06萬元的徵費任務,是因為他和包村幹部出錢墊付了近3萬元。而沒完成去年一季度的任務,是他再也墊不起了。
  兩萬多元的2014年首季度徵費任務,郭莊村只完成了1萬多元,3位新任村幹部分別墊了800至1000元,仍沒能完成任務。
  採訪中,吳官營鄉、村兩級幹部均有人對記者表示,21個行政村的包村幹部、村幹部出錢墊付任務缺口,已是普遍現象。
  完成任務返村15%,完不成任務截留“黨建經費”抵頂
  去年9月,鑒於征收工作推進困難,吳官營鄉開展了一次“秋季計劃生育集中活動”。
  據參會的村黨支部書記介紹,在相關會議上,鄉黨委主要領導還宣讀了《吳官營鄉黨委、吳官營鄉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秋季計劃生育集中活動的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活動被劃分為三個任務階段,該《方案》提到:“本次社會撫養費返還15%,直接返村。”而對於到時完不成階段任務也提出了懲罰措施:第一階段對片長、副片長、包村幹部、支部書記通報批評;第二階段寫出書面檢查,在全體會上作檢討;第三階段完不成任務的,扣發工資,支部書記免職,解散村兩委班子。
  有村黨支部書記告訴記者,對於每階段完成任務的,鄉裡也表示會按照各村規模大小,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現金獎勵。同時也有包村幹部告訴記者,因為沒能收夠超生費,上級通過鄉鎮劃撥到村的有關經費,被鄉裡直接挪用抵頂該村的徵費任務。
  “賈莊、郝莊、劉莊等村的‘黨建經費’就被鄉裡截留了。”黨建經費是組織部門用於村黨支部、村委會辦公室維護和修繕等的專項經費。還有包村幹部告訴記者,國家用於引水、修路、架電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專項資金——“一事一議”配套資金也被鄉裡以沒完成徵費任務的名義截留抵頂。
  兩年收取的400萬超生費被打入鄉黨委書記已離職司機的個人賬戶
  據有關人員按照徵費任務標準估算,2012年和2013年,吳官營鄉共收取社會撫養費高達400多萬元。
  各村收取超生費後交給誰?這筆巨額資金最終流向何處?
  有多位包村幹部向記者證實,錢由村支書收取後將現金交到包村幹部手中,包村幹部再將錢打到雞澤縣吳官營鄉農村信用社的一個個人賬戶中。
  吳官營鄉黨委副書記範動科向記者證實,這個個人賬戶的“湯”姓開戶人正是吳官營鄉的工作人員。“他是葉運波書記的司機。”
  該鄉工作人員對記者反映,葉運波的“湯”姓司機已經離職多年,但今年第一季度征收的超生費仍被要求打入了湯的個人賬戶。
  4月3日,吳官營鄉鄉長葉學禮接受記者採訪時堅持認為,該鄉的社會撫養費收取符合國家政策。他同時告訴記者,按國家規定,社會撫養費應由縣計生局直接收取,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幹部都不能直接插手社會撫養費收取工作。社會撫養費收取金額則為夫婦雙方上年人均純收入的1.5倍。
  隨後,雞澤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室主任胡建嶺則介紹,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沒有向鄉裡下過指標、任務,而且鄉鎮只能協助縣局的執法中隊開展工作,無權收取社會撫養費,鄉鎮唯一可以直接做的是計劃生育普查工作,在普查中如發現計劃外懷孕情況及時向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彙報。
  胡建嶺表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只有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執法中隊有權對超生情況展開調查和收取撫養費,具體流程是:執法中隊發現超生情況後,進行調查核實;核實後下發《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超生人員須在執法中隊監督下到銀行將社會撫養費打入指定帳號,執法中隊開具相關票據;如超生人員不便或沒時間到銀行繳納,由執法中隊將社會撫養費代為打入指定帳號,並開具票據。
  2012年以來,吳官營鄉究竟有多少人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雞澤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又從該鄉征收了多少社會撫養費?胡建嶺告訴記者,這些情況要向今天下鄉調研的局有關領導核實後才能答覆。
  截至發稿時,記者沒有接到雞澤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情況反饋。
  本報雞澤4月3日電
(原標題:“超生費”謎團)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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